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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到2020年,每个农村社区平均至少有5个社会组织
2018-01-08 21:19:51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月8日消息(记者孙冰洁)让农村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儿童、残疾人等不需要进城,就能在村中享受到社会组织规范专业的日间照料、参与丰富的文娱活动,这一切有望在2020年前实现。民政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力争到2020年,实现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并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就业岗位。

社区社会组织是由社区居民发起成立,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公益慈善、邻里互助、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会组织。民政部日前下发的《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中提到,将支持社区社会组织承接社区公共服务项目。推动家庭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育幼服务等领域的社区社会组织主动融入城乡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同时鼓励社区社会组织多为社区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空巢老人等困难群体提供生活照料、文体娱乐、医疗保健、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

社区自治也是此次“意见”的一个大重点,鼓励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制定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拓展流动人口有序参与居住地社区治理渠道,促进流动人口社区融入。

此外,据记者从民政部了解,符合法定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可以到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其中符合直接登记条件的可以直接提出申请。“意见”规定民政部门要通过简化登记程序等方式优化登记服务。同时加快发展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和居民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重点培育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失业人员、农民工、服刑人员或强制戒毒等限制自由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困难家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等特定群体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加快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引导它们有序参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在脱贫攻坚、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作用。支持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和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建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或到农村社区社会组织中就业。

为加大扶持力度,民政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社区发展基金会,为城乡社区治理募集资金,鼓励将闲置的宾馆、办公用房等国有或集体所有资产,通过无偿使用等优惠方式提供给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

(责任编辑 石逸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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