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底,在哈萨克斯坦国立大学的大礼堂中,一场名为“丝绸之路经济贸易合作法律问题国际论坛”在这里举行。哈萨克斯坦派出了司法部、海关、边检、贸易、农业、旅游、教育、部分学校的代表,来自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的律师事务所、连锁集团代表也参加了。而中方的主办单位,则是来自陕西的永嘉信律师事务所,这里也成立了全国首家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律服务中心。
投资“一带一路”要法律先行
“将来,我们要围绕‘一带一路’进行多元交流和互动时,有可能涉及到法律问题。尤其是沿线的中亚国家,情况相对复杂,有政治、宗教、民族等因素要考虑。”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漫表示,“丝绸之路,要文化引领,经贸推动,法律先行。古丝绸之路的辉煌已经过去,新的丝绸之路要重新发挥它的功能。前者主要靠自然法则、风俗习惯来维系,而今天的合作,则要用相关国家的法律来解决。”
为期一天的论坛中,与会人员讨论了在哈萨克斯坦注册和设立公司的法律程序、哈国海关出入境商品报关问题、外国人在哈萨克斯坦境内的居留问题、哈国劳务立法中对雇用外国劳动力的具体法律规定、哈国相关投资法律问题和风险,外商独资和外商合资企业在哈国的税收政策,还有哈国跨国婚姻方面的法律规定。“整场论坛听下来,感觉就是务实”。一位中方律师这样说。
律师要让投资企业了解情况
高漫给记者讲了一个真实的故事:今年7月初在哈萨克斯坦,陕西投资的企业中,因为工作的问题双方工人发生了冲突。“比如临下班前要复印15页的纸,现在复印了10页,咱们可能加个班干完就算了,而对方却不愿意,一定要等到上班时间去做这件事。哈萨克斯坦的劳动法理念和我们不同。”此外,高漫介绍,部分沿线国家法律还不是很健全,但我们的企业家去投资,却必须面对这些问题。
“我们作为律师,首先要向那些有投资意向的企业家进行宣传,让他们了解当地的法律,投资方在安排员工甚至劳动过程中,要把当地的民俗、法律、宗教都要考虑进去,不然发生冲突后都是损失,甚至引起外交纠纷就不好了。”
两国律师事务所服务同一项目
从哈萨克斯坦回国后,高漫几乎每周都要接待一批企业,有浙江的、福建的、广州的、兰州的,甚至还有香港的。企业很多都来咨询,在哈萨克斯坦可以做什么。
不久,一项涉及十个亿的风能投资项目将在西安签订。“西安本地的公司就是奔着哈萨克斯坦去的,但对应投资哪个领域,还是有些犹豫。我们就起草了相关的法律文书与哈萨克斯坦进行对接,那边有和我们合作的法律服务机构。”高漫介绍,由两国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合作,服务于同一个项目,这是目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合作的主要形式。“与当地的法律部门或法律服务机构建立关系。如果在对方国家遇到问题,就能让合作方的律师、机构出面来解决,从时间成本上来讲也更快捷。”
(编辑 师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