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日从成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成都市政府日前出台《成都市2013-2014年度重点领域改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行政管理、财税、金融、民间投资、社会组织管理、基本公共服务、土地管理、资源环保、全域开放等九大领域部署23项重点改革工作,拉开了成都新一轮改革大幕。
除了研究制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相关配套措施,成都还将完善过境免签政策相关配套工作
分行业逐步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在资源和环保体制改革方面,将实施城乡居民用水用气用电阶梯价格改革,研究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分行业逐步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组建职能集中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和执法机构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将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组建职能集中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和执法机构,完善食品药品质量标准和安全准入制度。
探索跨圈层和跨公、民办幼儿园的互动发展机制
教育方面,将加快构建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机制,完善公益性幼儿园准入与退出机制,探索建立全市跨区(市)县、跨圈层和跨公、民办幼儿园的互动发展机制。
制定全域成都城乡居民自由迁徙服务管理办法
此外,成都还将制定出台全域成都城乡居民自由迁徙服务管理办法,引导和鼓励市域农村人口向城镇合理梯度转移。
探索建立民间借贷登记中心
金融体制改革方面,成都将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探索建立民间借贷登记中心,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拓宽融资渠道,健全区域资本市场体系,由川、藏两省区共建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预计年内正式挂牌运营,届时将成为全国第一家跨省区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
同时,成都将积极争取成都高新区成为全国“新三板”试点园区;建立中小微企业投融资平台,以中小企业集合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等方式推动更多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融资。
县级公立医院10月1日起取消药品加成
加快民生领域改革,是成都本次改革部署的重点之一。成都将在户籍、社保、医药卫生和教育等多方面深化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织就覆盖全民的保障基本民生“安全网”。
《意见》提出,要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推进全科医生综合改革,探索药品采购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拓展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机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今年成都将加速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年内将所有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包括人民医院、中医院)全面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从今年10月1日起取消药品加成(不包括中药饮片),按照统一规定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从而破除县级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改革补偿机制,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
清理、取消单独设置限制民间投资进入的附加条件
《意见》提出多项措施构建各类企业平等竞争的制度环境。
据悉,成都将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清理、取消各区(市)县、市政府各部门单独设置限制民间投资进入的附加条件和资质要求。建立待遇均等机制,凡是其他各类投资主体可进入的投资领域、可享受的优惠政策,民间资本均适用和享有。
明确今年市本级用于支持民营企业的各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不低于10亿元,并首次提出通过政府采购支持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中小企业。成都还将制定鼓励民间资本全面参与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投资、建设、管理、运营等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