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社会科学院是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是省级唯一专门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科研机构,承担着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事业、当好省委省政府“思想库”“智囊团”、建设地方一流智库的重要职能。为进一步彰显、提炼我院的办院特色和内在精神,激发内生动力,外树良好形象,增强全院科研人员和干部职工的集体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现决定面向院内外开展院徽、院训有奖征集活动。现将征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院徽、院训
二、征集范围
院内职工、社会各界
三、征集时间
2019年9月6日至10月15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四、作品要求
(一)院徽
1.作品图案能够突出我院特色和社会科学研究特点,体现繁荣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 “思想库”“智囊团”“智库”等职能,同时体现我院锐意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要构思新颖,寓意深刻,庄重典雅,朴素大方,富有美感。
2.采用彩色平面图形设计,简洁大方,具有较高的辨识度,适合平面宣传的各种用途,便于在不同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和运用。
(二)院训
1.立意明确,体现我院特色、精神风貌、文化底蕴;
2.语言凝练,彰显特色,清新高雅,便于记诵,富有感染力。
五、投稿方式及要求
(一)以电子邮件方式投稿。电子邮件请注明“院训征集”或“院徽征集”字样。
(二)投稿格式要求。院徽投稿须包括作品黑白稿、彩色稿的电子版(300dpi,JPG格式,规格小于3M)、300字以内的设计创意说明。院训投稿一般不超过12字,须附300字以内的释义说明及出处。
(三)投稿须署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
(四)稿件请发送至fashionfs@126.com。
联系人:樊珊
联系电话:029-85254007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含光路南段177号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宣传信息中心。邮编:710065
六、投稿注意事项
(一)凡是入围和被采用的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陕西省社会科学院所有,我院可根据需要进行采纳或修改,并用于我院形象、各类活动的宣传展示,以及在各类纪念品和印刷品上标记和使用等。
(二)应征作品的标志图案和相关内容等不得对他人的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及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文本构成侵权。征集作品设计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我院无关。
(三)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者须充分理解并接受本征集活动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
(四)来稿一律不退,凡在征集活动截止后一个月内未接到通知说明的,作者可自行处理其作品。如作者有特殊要求,请在来稿中说明。
七、评选与奖励
(一)评选办法
征集结束后,我院将成立评审小组进行评选,评出若干作品,并提交院长办公会确定最佳作品,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则正式确定为院徽、院训。
(二)奖励办法
对入选的院徽、院训,我院向入选作品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奖励。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2019年9月6日
(责任编辑 王顺利)